2021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5%,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下降0.7%,非食品价格上涨0.7%;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0.2%。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5%。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下降0.6%;食品价格下降3.6%,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8%,服务价格下降0.1%。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0.1%,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03个百分点。食品中,水产品价格上涨8.1%,影响CPI上涨约0.1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4.0%,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3.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9.1%,影响CPI下降约0.40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8.4%,影响CPI下降约0.45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2.7%、0.4%和0.2%;居住、衣着价格分别上涨0.2%和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1.5%。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2.4%,影响CPI下降约0.71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下降14.5%,影响CPI下降约0.37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6.5%,影响CPI下降约0.28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0.9%,影响CPI下降约0.24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4%,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三涨一平三降。其中,交通通信、衣着、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3%、0.4%和0.2%;医疗保健价格持平;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8%、0.4%和0.1%。  2021年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1—3月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5 0.4 0.0   其中:城市 -0.5 0.5 -0.1      农村 -0.6 0.4 0.0   其中:食品 -3.6 -0.7 0.2      非食品 0.2 0.7 -0.1   其中:消费品 -0.8 0.6 0.1      服务 -0.1 0.2 -0.2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0 0.3 0.0 按类别分       一、食品烟酒 -2.4 0.1 0.6   粮  食 0.0 1.4 1.5   食 用 油 0.6 6.9 6.4   鲜  菜 -14.5 0.2 4.8   畜 肉 类 -6.5 -9.1 -5.7    其中:猪  肉 -10.9 -18.4 -12.5       牛  肉 -1.7 3.3 3.6       羊  肉 -0.4 8.2 7.5   水 产 品 -1.4 8.1 4.7   蛋  类 -3.8 3.4 2.5   奶  类 0.6 2.1 1.6   鲜  果 -0.2 4.0 2.8   卷  烟 0.0 0.8 0.8   酒  类 1.0 1.8 1.6 二、衣着 0.4 0.1 -0.2   服  装 0.4 0.2 -0.1   鞋  类 0.3 -0.3 -0.6 三、居住 0.2 0.2 -0.2   租赁房房租 0.3 0.0 -0.3   水电燃料 0.0 0.4 0.0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0.0 -0.1   家用器具 0.3 -0.2 -0.5   家庭服务 -2.1 2.4 2.4 五、交通通信 1.3 2.7 -1.4   交通工具 0.0 -1.9 -1.9   交通工具用燃料 6.4 11.5 -3.0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1.3 1.8 1.4   通信工具 0.1 6.0 5.1   通信服务 0.0 -0.3 -0.3   邮递服务 -0.8 -0.6 -0.4 六、教育文化娱乐 -0.4 0.4 0.3   教育服务 0.2 1.9 1.7   旅  游 -4.2 -8.2 -7.1 七、医疗保健 0.0 0.2 0.3   中  药 0.0 1.5 1.6   西  药 -0.1 -1.9 -1.8   医疗服务 0.1 0.7 0.8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8 -1.5 -1.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