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下降5.2%,非食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1.4%。1­­—9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0.6%。   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持平。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0.7%,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上涨0.1%。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2.8%,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79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下降28.5%,影响CPI下降约1.26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46.9%,影响CPI下降约1.1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2.5%,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0.8%,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2.6%,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9.8%,影响CPI上涨约0.18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居住价格分别上涨5.8%、3.2%和1.3%,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5%、0.5%和0.4%;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2.8%。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4%,影响CPI下降约0.12个百分点。食品中,水产品价格下降2.5%,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2.3%,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5.1%,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0%,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一平两降。其中,衣着、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0.8%和0.7%,其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3%和0.2%;医疗保健价格持平;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2%和0.1%。  2021年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1—9月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0 0.7 0.6   其中:城市 0.0 0.8 0.7      农村 0.1 0.2 0.4   其中:食品 -0.7 -5.2 -1.6      非食品 0.2 2.0 1.1   其中:消费品 0.0 0.2 0.6      服务 0.1 1.4 0.7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2 1.2 0.7 按类别分       一、食品烟酒 -0.4 -2.8 -0.5   粮  食 -0.1 0.7 1.0   食 用 油 -0.1 6.5 7.0   鲜  菜 1.0 -2.5 1.3   畜 肉 类 -2.3 -28.5 -15.4    其中:猪  肉 -5.1 -46.9 -28.0       牛  肉 0.2 1.4 3.6       羊  肉 -0.2 2.7 6.5   水 产 品 -2.5 9.8 9.8   蛋  类 -0.2 12.6 9.6   奶  类 -0.4 1.6 1.9   鲜  果 0.0 -0.8 2.7   卷  烟 0.1 1.5 1.1   酒  类 -0.5 2.1 2.1 二、衣着 0.8 0.5 0.2   服  装 0.8 0.7 0.3   鞋  类 0.7 0.1 -0.2 三、居住 0.2 1.3 0.6   租赁房房租 0.0 0.8 0.3   水电燃料 0.9 2.6 1.0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0.5 0.2   家用器具 0.1 1.5 0.6   家庭服务 0.1 2.9 2.5 五、交通通信 -0.2 5.8 3.3   交通工具 0.5 0.5 -1.0   交通工具用燃料 -0.4 22.8 13.0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0.1 1.3 1.5   通信工具 -0.7 5.2 5.7   通信服务 0.0 -0.3 -0.3   邮递服务 0.0 -0.1 -0.2 六、教育文化娱乐 0.7 3.2 1.6   教育服务 1.7 2.6 2.0   旅  游 -3.0 7.8 -0.2 七、医疗保健 0.0 0.4 0.3   中  药 0.2 1.8 1.6   西  药 0.0 -0.7 -1.2   医疗服务 0.0 0.7 0.7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3 -2.8 -1.6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