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9854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64979元,增长5.2%;专业技术人员112576元,增长6.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5167元,增长6.0%;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1938元,增长3.2%;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2610元,增长5.1%。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07倍;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8%。岗位平均工资*高与*低之比为2.66,比上年扩大0.03。   分四大区域看,五类岗位平均工资*高的区域均为东部,平均工资分别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91577 元、专业技术人员129052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84787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7652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5241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低的区域均为中部,分别为117426元、81705元、58276元、50873元和56302元。 表1 2020年分地区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 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9854 164979 112576 75167 61938 62610 东部地区 88284 191577 129052 84787 67652 65241 中部地区 64210 117426 81705 58276 50873 56302 西部地区 72086 137805 94913 64525 55665 62250 东北地区 70272 134181 83374 68387 54769 61305    分行业门类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高的行业均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为338908元、199228元、123557元、121406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高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为109193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低的行业均为住宿和餐饮业,平均工资分别为93164元、55828元、46096元、39623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低的行业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平均工资为34914元。 表2 2020年分行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 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计 79854 164979 112576 75167 61938 62610 采矿业 90899 173536 114475 98177 61109 82210 制造业 74641 152996 106681 78229 76036 6132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0273 205675 138741 96860 91310 109193 建筑业 64243 115687 76892 55152 52647 57805 批发和零售业 84254 166785 106225 76383 60677 577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4192 181105 136132 80841 87085 79684 住宿和餐饮业 46825 93164 55828 46096 39786 396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5258 338908 199228 123557 121406 81416 房地产业 80523 172417 101993 71569 51431 5369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0352 252730 131166 78999 53280 5955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1864 272189 145663 93488 80024 821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1053 147273 97779 64891 34914 5638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1827 111166 73043 62520 42747 50441 教育 90487 172895 91668 80185 75358 5684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8203 153451 89521 65294 56529 6177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7174 192916 157694 86565 54519 54120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三类岗位平均工资*高的企业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分别为329642元、122663元、85165元;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工资*高的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为174155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高的是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为81424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五类岗位平均工资*低的企业类型均为集体企业,平均工资分别为104404元、63604元、52311元、46303元和48220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在各类企业类型中*高与*低之比分别为3.16、2.74、2.34、1.84以及1.69。 表3 2020年分登记注册类型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 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9854 164979 112576 75167 61938 62610 国 有 97739 195147 125796 87319 72818 81424 集 体 54061 104404 63604 52311 46303 48220 有限责任公司 84780 178070 118483 75699 65224 67097 股份有限公司 97324 220942 130603 90237 75683 74064 私 营 63309 114189 82179 59666 48275 54674 港澳台商投资 98765 253516 174155 108406 82467 63963 外商投资 112290 329642 171742 122663 85165 73293 其 他 73459 130831 84270 64751 55059 54167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下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企业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约113.9万家企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岗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6.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包括:股份合作、联营、其他内资。